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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6 17:55:26官方网站浙江国企招聘-2024台州市路桥区拓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聘5人公告,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2024年10月8日17:00。
台州市路桥区拓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台州市路桥交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重点发展光伏风电、储能系统业务。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台州市路桥区拓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自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具体操作,附件3“学籍在线证明”下载操作说明)。
特别提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就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我公司同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考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限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
报名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需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0017:00,改报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002024年10月14日24:00。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台州商学院官网、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通畅。
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