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外贸公司有哪些·浙江台州商会·台州商业
发布时间 : 2024-10-06 12:14:49金年会2024北京市对参加境外展览会的企业提供展位费50%——70%的补贴,不包括企业注册费和展位搭建费。30000/每个展位(9平米),企业可申请多个展位,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大型展品回运费,单个展品达到体积1立方米且重量1吨以上,可以申请补贴,上限为50%,10万元。
*支持比例一般为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根据2023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显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9㎡展位最高支持比例50%,最高支持限额每个标准展位15000元,每个展会项目最多支持4个标准展位,对参加《优先支持国家(地区)目录》展会提高支持比例,如巴基斯坦、阿联酋、南非及肯尼亚等国家和地区,最高支持比例不超过70%,每个标准展位的最高支持限额为21000元。
给予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所产生的标准展位费70%补贴(每个展会不超过四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每个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
对每个展会不超过2名参展人员发生的国际间交通费,按经济舱标准给予70%补贴。住宿费用按不超过国家规定公务人员出国标准给予70%补贴。
单次使用前两个标准展位给予全额支持,第三个标准展位及以上减半。单个展位支持不超过5万元,单次支持不超过15万元,全年支持不超过60万元。
对人员费用补贴: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支持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持;超过支持标准的,按支持标准的金额予以支持。单次参加展会给予不超过2人次的费用支持;全年累计不超过10人次。
*前往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除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为6000元/人外,补贴标准均为12000元/人。
参加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对企业参加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境外展览会,对参展企业当年前6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按金额高低排序)给予100%补助;超过上述展位数量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对参展企业运输机电展品所发生的海运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参加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台州外贸企业名录。对中小企业参加其他境外展览会发生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杭州市商务局制定了展会目录,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参加一季度30个国际专业展会给予支持,给予展位费不超过70%补贴,每个展位资助金额*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同一个展会补助均不得超过2个展位。
温州市加推八条举措助企出海抢订单,针对企业2023年一季度赴境外参展的,已明确费用补助标准:境外展在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8000元补助;亚洲之外的,每人给予1.5万元补助,每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人次。企业赴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重大商业活动(除参展外),每人出入境机票费用给予30%的补助。除此之外,“八条举措”还包括多渠道确保出海航路畅通,促进进出境商务合作,大力突进“一站两仓”(独立站、海外仓、华侨仓),优化出入境疫情防控措施等。
绍兴市出台《绍兴市支持企业抢单拓市若干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抢单拓市。政策明确,2023年一季度,绍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出境开展商务活动、邀请外商入境开展商业洽谈等,可以获得相应出入境机票补助、展位费补助、客商邀请奖励等。根据政策,绍兴对企业参加市年度重点境外展会(含线上展会)的,给予展位费100%补助;对企业参加非市年度重点境外展会(含线上展会)的,给予展位费50%补助;展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给予展位费60%补助;展会在RCEP成员国家的,给予展位费70%补助。
给予2023年一季度赴境外参展企业人员往返机票费用50%的补助。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人员赴境外参展的,给予摊位费全额补助,每个标准摊位*高5万元,每家企业同一个展会*高补助3个标准摊位。
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2023年一季度继续开展出境参展机票补助,外贸企业出境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其企业人员往返机票费补助50%(仅限经济舱),每人次*高不超过1.5万元;同时对企业人员给予签证保险、境外旅行保险等相关保费不超过50%的补助,每人次*高不超过1000元;同个展会每家企业两项补助人数均不超过2人。
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市场。对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中的重点境内国际展会和线上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50%的资助。
对企业参加非自主举办的境外展会(含代参展),给予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低60%的资助。单个展位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资助4个展位,同一企业全年展位费(不含自办展)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度展会目录每年动态调整,由市商务部门确定并公布。
企业参展奖补采用“见票即兑”方式,对参加工信部及经信系统举办的各类境内(外)展会的企业予以支持。标准展位,按5000元/标摊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次展会*高补助5万元;特装展位,除给予标准展位费补助外,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另给予特装费补助(未到300元/平方米按实际费用补),单个企业每次展会特装费*高补助5万元。
*根据过往多年浙江省的政策情况,基本上被浙江省商务厅纳入重点展览项目的展览,参展补贴都可以达到50%以上,很多展会甚至可以达到80-100%的费用补贴。但浙江省各地市境外展会补贴政策差距较大,故不在此篇——列出。
鼓励通过委托境外合作伙伴、代理商等方式参加国外线下展会,对企业展位费按最高不超过70%进行补助,单个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4 万元;鼓励包机抱团赴国外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包机活动的参展或开展商务洽谈企业人员的包机费用按最高不超过50%进行补助。
对2023年上半年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展位费补助标准提高到A类25000元,B类20000元,参加我市一带一路9个重点市场、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及金砖国家的展位费补助标准上浮20%。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提高为A类10000元,B类5000元。对2023年上半年参加香港重要展会(以白名单方式明确),展位费补助标准提高为18000元,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提高为2500元。
鼓励我市2022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参加省、市牵头组织的组团赴境外参加线下展、拜访客户等活动。对企业参与省、市组团赴境外参展、拜访客户的机票费用给予50%补助。对企业参与境外展的展位费给予70%补助。此政策与省级政策可叠加,总补助不超出企业实际支出,单家企业单场展会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展位费。对参加线下境外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按实际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4.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参加同一个展会的展位数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对参加境内线下国际性展会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每个企业3个标准展位)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人员费。参加境外活动的参展企业人员境外费用,按美洲、非洲每人1.8万元,欧洲、大洋洲每人1.4万元,亚洲每人0.8万元,港澳台每人0.45万元标准进行定额支持,每家企业限2人。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观展、考察、推介的企业1人/家。无展位活动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组团通知。
《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到开展“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支持超100场重点国际性展会和经贸活动,对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的企业给予支持。
拟对A、B类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继续给予全额补贴,对A、B类非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分别给予不超过90%、80%的补贴。A类展会使用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B类展会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资金切块分配各市;C类展会使用中央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并加强对各市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并进行动态调整。
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统筹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企业参展发生的展位费、展位搭建、展品运输给予展后补贴。
参加境外线下展会:对参加粤贸全球广东境外商品展览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对参加其他境外展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
对省商务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牵头组织的A类展会,给予展位费(龙头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中小企业补贴1个展位)、公共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全额补贴(每户企业不超过0.5万元),补贴将使用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展会活动的补助部分统一由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展会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经我厅审核通过一次性拔付。
支持团体或企业参加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
展位费(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支持标准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支持3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5000元,最多支持三个展位即60000元。
团体公共布展费(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支持3000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支持金额增加1500元,公共布展费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支持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4万元。
境外参展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室内展位不超过30平方米,室外光地展位不超过100平方米)、布展费、国际航班经济舱交通费和人员费用总额为基准,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包含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70%。支持企业参展面积不超过9平米。一个标准展位最多可由两个参展企业共同使用。对重点企业展位费补贴限额为3万元,中小企业为2万元。
人员费:国际间往返经济舱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及公杂费70%。重点企业人员费补贴限额为2万元,中小企业为1万元。
江苏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28条提到: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企业参展的展品运输、商旅等费用支持力度。
《江苏省商务厅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中,列入计划的展会共有253个,其中“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线个、“苏新服务•智惠全球”线个,引导外贸企业拓展线上开拓国际市场渠道,获取更多订单;境外线个,推动重点行业巩固传统市场,用足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加大力度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境外线个,引导地方结合产业优势和企业需求优化市场布局;线个,引导企业多元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