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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8 16:52:07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下面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章程,供大家参考,当然同学们也可以登录院校的官网进行查看,院校网址是:。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5月,学校正式获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点;2021年获批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两个授权点。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55名(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中国海关官网网站,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院系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等要求及网上提示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准考证打印办法: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复试内容请见各专业招生简章。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专业书。
我校毕业研究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海关、国税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等)。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